很多时候处于甲方位置的企业会困惑,为什么很多品牌放着好好的企划员工不去一家家谈媒介资源合作,反而会选择委托整合代理型广告公司去完成执行公司的广告宣传任务。与我们提出的口号:”LED大屏广告投放选巨森广告, 轻松 、便捷 、更实惠“。有哪些关联呢?
首先我们从以下几点进行简单分析:
一、专业不对路,企划人员可以文案上大展拳脚。但涉及落地执行,很难全方位完美执行。正所谓,术业有专攻。看似边缘的专业,其实若认真落实,工作性质相差甚远。
二、精力有限,不可能全身心投入天南海北各家媒体供应商。感情建立往往是需要时间做基础的。同是,一块楼体大牌广告位,或一个商圈内的户外大屏广告,代理公司可以做出的执行价格完全有可能低于身为甲方的您直采价格。
第三、服务意识上,虽有企业代表身份做背书,作为直客与媒体谈判的信誉度要明显高于广告代理公司,但必定一家企业的全部广告金费是注定不能集中在一家媒体资源集中消费的。问题很明显,对方无法满足其市场宣传之所需全部类型媒体资源。也就是说,一次广宣活动需要媒介资源必定是多元化的,而实力在强劲的媒体公司也无法做到垄断一地的所有媒体资源。至此,就又回到了上面的话题,需要资源整合。只要您欣赏、信任一家广告公司,寄希望于它来执行后续所有的广告落地执行,那就必须允许它出面进行资源整合。而这家资源整合的公司,一年当中可能会有两次、三次甚至十次、八次与媒体主公司进行合作。这样他们之间的关系就会开始变的微妙。媒体公司与代理公司之间变得更加紧密协作,持续性稳定性必定会高于陌生直客间的正常商务谈判。而此,就衍生出了我们上面提到的服务口号:”LED大屏广告投放选巨森广告, 轻松 、便捷 、更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