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形设计原理主要是以视觉审美规律整理形态,使之成为设计作品。在广告设计创作之初,每个人手头会有一大堆形象资料,如果有效组织这些素材,就能创作出具有视觉美感和视觉效应的广告设计作品。视觉形态构成应该有组织、有秩序地反映客观本体的自律性,应遵循协调、精确、均衡、秩序等审美原则。理解并运用这些原则与形式,设计就有基本保证。最初的设计先从黑白图形结构的有效组织开始。
一、形象的重复
复制若干单形,使其在画面中连续排列,反复出现,获得全新的形象,即为形象的重复。一般情况下,用于重复的单形,其形状、大小、色彩、肌理都要相同。单形完全一致的重复,称为绝对重复。单形不完全相同,只是相似的重复,称为相对重复。重复使视觉形象秩序化、规律化,具有统一、整齐的视觉效果。中国古代的染织图案、建筑窗格喜欢使用形象的重复,留下了丰富的骨格样式
二、形象的渐变
将重复的单形组织为有节奏的循序变动,按照人们日常生活的视觉经验,由大到小、由长到短、由正到侧、由稀到密、由宽到窄、由明到暗排列形象。渐变构成能产生新的视觉图形,还可产生阴阳交错、光影变化、视幻错觉等视觉效果。
三、形象的发射
将重复和渐变的图形按照一定的骨格线环绕着一个或几个共同的中心点向四周扩散,即为发射构成。发射图形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盛开的花朵中,花瓣的排列方式是发射的形象;太阳光、毛发的纹理、投石于宁静水面引起的涟漪等,都是发射的形象。
四、形象的变异
变异构成突破规律,在重复、近似、渐变等构成形式的有规律排列中,有意识地出现一个或少数不规律的基本形,以此突破规律,获得独树一帜、鹤立鸡群的视觉效果。
在保证整体规律的情况下,小部分与整体秩序不合但又不失联系,这一小部分就构成变异的主体。变异的程度视具体情况而定,有时是规律中极轻微的偏差,有时则与规律差异甚大。不管何种程度的变异,都不应失去与整体规律的联系。可采用变异方法和变异元素,打破设计的一般规律,以引起人们视觉上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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